劳务派遣公司税务处理注意事项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现今已广泛用于各行各业当中,随着劳务派遣业务的蓬勃发展,劳务派遣公司的数量也与日俱增。劳务派遣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涉及到营业税缴纳、开具发票各种问题。本期《南京日报》将为你剖析劳务派遣公司差额缴纳营业税以及发票开具的常见问题。
附带家政服务应分开核算
税务部门在对某劳务公司开展风险应对时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相关劳务派遣和中介业务,以及代理及其他商务服务。2012年,该公司与某网络运营商签订了一份《工作外包协议》,协议中约定将网络运营单位窗口服务业务进行打包,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员工为用工单位提供整体服务(服务内容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承担相应责任,按固定收益加业务提成形式结算费用。那么该劳务派遣公司该如何缴纳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扣除项目管理操作意见》(苏地税一函[2006]3号)的规定,劳务公司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其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允许其从事劳务派遣或劳务中介业务,同时必须取得劳动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2)劳务公司与用工单位双方应签订劳动力派遣或中介合同;(3)劳务公司与用工单位在结算价款时应分别核算具体用工人员的实际工资(包括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及中介费(管理费)。实际工资应全额发放给劳动力,其他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劳务公司只取得中介费(管理费);(4)其派遣的劳动力提供的劳务必须是本单位经营范围之外的业务。
上述情况中,双方签订的协议和业务外包服务,不属于劳务派遣,且该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商务服务业务,而所提供的业务外包劳务属于该劳务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因此,该公司所提供的业务不符合营业税差额征收的条件,应按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
南京市某人力资源公司,主要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向一些企事业单位派遣保洁等家政服务人员,收取服务费。2013年,该公司扩大经营范围,在原来的劳务派遣和人员租赁的基础上增加了家政服务和劳务咨询。税务人员提醒该公司财务人员,要对劳务派遣所得、家政服务及其他所得进行分开核算。劳务派遣所得按照差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家政服务等其他项目所得则按照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根据规定,对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也就是说该单位提供除家政服务、技术培训和劳务咨询等劳务以外的劳动力派遣,取得的收入是按差额计算缴纳营业税的。如果该单位提供家政服务等经营范围以内的各项业务,则应按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税务人员提醒,如果该公司是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那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1]51号)的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营业税差额纳税开票有要求
栖霞地税局税务人员到某劳务派遣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以向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和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但是发票的开具项目却统一为劳务服务费,并未区分“代发工资”和“代缴社保”。税务人员指出该劳务企业的上述开票方式存在问题。
根据规定,对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税务工作人员指出,劳务派遣企业向用工单位收取的费用包括劳务派遣服务费、其他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服务、劳务服务、代发工资、代缴公积金、代缴社保等。其中:代发工资、代缴公积金和代缴社保这三项为法律规定的差额扣除项目。换言之,如果劳务公司在开具发票时未对上述各类费用进行区分,而混将“劳务服务费” 涵盖所有内容,就不能扣除代发工资、代缴公积金和代缴社保这三项差额申报缴纳营业税。税务人员提醒该劳务派遣公司,对纳税人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情形,要按照《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不予营业税申报时差额纳税。
劳务派遣公司收取管理费需开发票
某公司主要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用人公司近日将被派遣人员工资三万元和管理费五千元打到该劳务派遣公司的账户,由该劳务派遣公司代发工资和五险一金。同时,用人公司要求该劳务派遣公司开具三万元的工资发票和五千元的管理费发票。该劳务派遣公司会计向税务部门咨询,应如何开具发票,营业税该缴纳多少?
税务人员解释,发票开具项目应按照规定明细开具。具体分为“管理服务费”“代发工资”“代缴社保”和四块内容。“代发工资”“代缴社保”和 “代缴公积金”在发票开具时要选择是否扣除的“是”。对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劳务派遣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因此,该劳务公司应以管理费五千元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具体情况的判定,需仔细审核委托派遣《委托合同》和与派遣人员签订的《协议书》中具体条款,确定各方权利与义务。
此外,税务人员提醒财务人员一定要了解业务,业务中的协议、合同是支持财务业务处理的重要依据。